(1)本次招聘只受理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并交复印件存档备查。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填写《报名表》(附表2)一式两份。《报名表》可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下载。
(3)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于2016年12月10日前在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公布。
应聘人员应符合公布职位的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报名表》中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现场受理代报名,代报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