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常州市公安局武进分局巡特警大队招聘条件
1、政治可靠,作风正派,责任心强,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0年11月14日之后出生);
3、初中及以上学历;
4、已缴纳社保10年以上(含10年)或至50周岁时社保可交满15年的;
5、身体健康,无残疾,无传染性疾病;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聘用:
⑴本人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或有其他违法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⑵本人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⑶本人参加邪教组织,道德败坏,在社会上有不良影响的;
⑷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等情形的;配偶、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正被立案审查,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正在服刑;
⑸其他不宜参加公安辅助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