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我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在我市从事“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已享受安置优惠政策的考生除外)的报考者,笔试成绩总分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
享受以上加分政策的报考者,请于报名当天提交加分申请和有关证书(证明)原件、复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大学生村干部须提供本人服务地所在市、县两级组织部大学生村干部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证明原件(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毕业院校专业及毕业时间、身份证号码、服务地、服务时间、目前是否在岗),其余三类服务项目考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审查通过的给予加分,加分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前在此次招聘网站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