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中共党员;
4.爱岗敬业,踏实勤恳,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团结协作精神;
5.应届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毕业,获硕士学位(毕业时间截止到2016年12月31日);本科阶段需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28周岁(即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5日)
1.应聘者填写《中南大学招聘非事业编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登记表、个人简历和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汇总成电子文件夹(文件夹以“毕业学校+姓名”命名),发送至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邮箱:zzb@csu.edu.cn(邮件主题为“毕业学校+姓名”)。
2.报考者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未能及时联系上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名额。
(二)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报名者提供的信息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未在指定时间内,按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真实、有效信息和资料者,视为资格初审不通过。学校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初审合格人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各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各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中南大学校本部一办公楼421房间)现场进行资格确认。资格审查时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三)笔试
笔试为百分制。笔试测试综合能力和素质,主要为组织工作政策理论水平、调查研究能力、应变处置能力、决策分析能力、文字表达等综合素质,不指定考试范围。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比例为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经批准可降低比例。
2.面试
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同时进行必要的心理测试。满分为100分。
3.成绩合成与排名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的50%、面试成绩的50%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对象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
1.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后,由体检医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结论。
2.必要时,招聘单位根据职位要求,认真审查考察对象基本信息,对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核实,对德、能等情况及与公开招聘职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考察,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职位(计划)空缺时,由招聘单位决定是否递补。如果递补,必须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且替补不超过1次。
(六)公示
体检合格后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公示拟聘人员名单,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举报问题查实有据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结果的,则正式确定为聘用对象。
三、聘用方式及待遇
1.本次招聘录用人员属于中南大学非事业编制,其人事档案委托人才代理机构代办管理。
2.录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首个聘期为5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因业务水平或工作能力达不到岗位职责要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等情况,学校将解除劳动合同;合同到期后,学校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聘用。
3.录用人员的工资、保险及其他福利待遇按《中南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大人字【2015】68号)及学校有关政策执行。
4.上岗后如若发现已录用人员有个人档案材料、报名材料不实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等情况之一的,学校一律取消录用资格并解除劳动合同。
四、联系方式
党委组织部:0731-88876229 联系人:李英杰
人事处:0731-88876603 联系人:刘湘云
中南大学人事处
中南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6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