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招生办、各委托单位:
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16年工作日程安排》,为确保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办理毕业生手续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时间及地点
办理时间:11月28日—12月1日。
办理地点:各县(区)招生办公室。
二、毕业条件
1、学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全部课程,通过省考委组织的自学考试并取得全部合格成绩。
2、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考核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
3、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
三、受理考生毕业申请程序
各县(区)招办根据省招办专网下发的当次毕业生信息受理考生的毕业申请,其程序如下:
1、凡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持《准考证》到学籍所在县(区)招办领取《思想品德鉴定表》一份。
2、考生本人要用黑色签字笔如实填写《思想品德鉴定表》,考生单位或所属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考生进行思想品德鉴定并加盖公章。
3、考生交验的材料: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②《思想品德鉴定表》;③考生本人签字的《保证书》;④准考证复印件;⑤身份证复印件;⑥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上打印的成绩表。
4、按照省招办专网里各县区毕业生数据,经审核无误后,将考生的保证书、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与网站上打印的成绩表按先后顺序装订在一起。同时请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思想品德鉴定表》、保证书等分别归类,按本科、专科类别和专业类别及准考证号从小到大顺序依次排列。并向考生出具有关证明或收条。
5、审核本科毕业手续时,在注册备案表复印件右上角注明此次本科毕业生所属专业及准考证号。
6、上交毕业生办证材料时,需按专业顺序排列毕业生材料(专科、本科分开)。
7、办理本科毕业证的考生提供的专科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名字、身份证号码与本次办证信息不符者将不予办理。
四、各县、区报送材料及领证时间安排
(一)上报时间:12月2日--6日
(二)上报材料:
1、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考生保证书
3、准考证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4、全部课程合格证原件或打印的“考生在籍信息单”
5、《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
6、《自学考试毕业生信息变动登记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7、毕业生数据(交信息科)
(三)领证时间:
2017年1月10日左右,各县(区)招办自考负责人可到市招办自考科领取毕业证书。领证前和市招办自考科提前联系。电话:2625010.
2016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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