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决定。市发改委党委根据综合得分和体检等情况,按照岗位匹配性研究确定拟选调人选。拟选调人选分别在其所在单位和选调单位进行公示一周,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管理权限办理转任手续。
本公告由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88967966、88968151。
2016年温州市发改委选调公务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