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人民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
丽水市森林公安局。
二、遴选岗位
林区治安兼森林消防岗位1名。
三、对象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对象范围
各县(市、区)公安局、森林公安局在编在岗人民警察。
(二)资格条件
1.男性;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所在县(市、区)工作最低年限,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历年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
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综合协调能力和较丰富的执法办案经验;
7.身体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遴选的其他情形。
四、遴选程序
(一)信息发布平台。
1.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2.丽水市人力社保局网站(http://rsj.lishui.gov.cn,公示公告栏);
3.丽水林业网(http://www.lsly.gov.cn/,公示公告栏);
4.丽水人事考试网(http://www.lsrsks.gov.cn,公示公告栏)。
(二)报名及资格审核。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统一在丽水市林业局501会议室(丽水市括苍路158号)。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
报名办法:报考人员填写《丽水市林业局面向全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可到丽水市政府门户网站、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丽水林业网、丽水人事考试网下载),持报名表、本人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一寸免冠警服正面照3张到报名点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
报考人员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和转任资格。
(三)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重点测试报考者综合知识水平、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
(四)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若取得面试资格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参加该职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性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按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考察未通过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予以递补,体检由丽水市林业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和市林业局共同组织,考察依据《浙江省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考察工作暂行办法》执行。
(六)讨论决定与公示。
丽水市林业党组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转任人选。转任人选在有关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转任的,报市人力社保局办理转任手续。
五、组织领导
本次遴选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林业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由丽水市林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78-2188026、2188169
举报投诉电话:0578-2118375,2091218
举报地点:丽水市纪委派驻市林业局纪检组,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处。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林业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