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拟面向丽水各县(市)国土资源系统公开遴选公务员(参公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性质和遴选数量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区分局属市国土资源局派出机构,公开遴选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公务员1名;莲都区国土资源所属市国土局派出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副主任科员及以下岗位公务员1名(含参公人员)。
二、遴选岗位及学历、专业、年龄要求
(一)遴选岗位:
1.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莲都区分局1名;
2.丽水市莲都区国土资源所1名
(二)学历和专业要求:全日制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土地资源管理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即1981年12月6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条件: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符合所在县(市、区)工作最低年限,并经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历年年度考核均在称职及以上(含试用期不定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参加公开遴选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程序和办法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转任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平台
丽水市国土资源网站(http://www.lssgtzyj.gov.cn/,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人员考录栏)。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3张,于2016年12月14日—2016年12月15日到丽水市国土资源局10楼人事教育处1001室报名(地点:丽水市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2668013)。经资格审查,符合遴选条件的择期通知面试。
(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注重对应试者综合能力素质和适应程度等方面进行考察了解,采用10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
根据遴选计划数1:1的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合格者转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细则(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考察对象放弃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公示、转任
根据考察情况由我局党委研究确定拟遴选对象,拟遴选对象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网站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发现问题的按有关人事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转任通知书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能说明情况的取消转任资格,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在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下,由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丽水市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2668011、2668013
举报投拆电话:0578-2668116
举报地点:丽水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北苑路192号)
丽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丽水市国土资源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