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穗府〔2013〕29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增城辖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力量,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用一批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按照增城区关于聘员招用的有关要求,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发布公告。
一、招用职位、人数及对象
招用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53名。具体招用职位、专业要求和资格条件等详见《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用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职位表》(附件1)。
二、招用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具备良好的品行和道德意识,遵纪守法;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须在2016年9月30日前毕业并取得毕业证),年龄要求1986年1月1日(含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2.有违纪违法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
4.招考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用程序及要求
(一)招用公告及报名
2016年12月2日前,通过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门户网站:http:rsj.zengcheng.gov.cn、http://zc.gzfda.gov.cn/)向社会发布招用公告。
报考者在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并按网上提示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并参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6版)》(附件2)进行报考,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职位的要求;有在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连续90天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不受专业限制。经系统审核同意后,不得再更改为其他职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7日08∶30至11日17∶30,共5日,逾期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1.由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报考人资格进行审核,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请网上报名成功的报考人员本人于2016年12月13日至15日(每日08∶30-12∶00、14∶30-17∶30办理),到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楼会议室(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荔乡路民生街1号)进行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证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属集体户口的,须提交户主页复印件及本人页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统一用A4纸复印);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3)《2016年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招用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报名表》(网上报名成功后,通过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4)三个月内开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参考模板见附件3);
(5)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6)有在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连续90天以上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由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镇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提供的工作证明和相应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等证明材料。
3.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招用资格,3年内不得报考该招用。
(三)打印准考证
2016年12月16日前,通过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门户网站:http:rsj.zengcheng.gov.cn、http://zc.gzfda.gov.cn/)向社会发布招用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公告,由通过资格审核报考者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2月21日14:30至12月23日17:00。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试题委托第三方机构命制。报考人员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食品药品安全相关法规、常识等知识。
(3)采取闭卷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分职位按通过笔试人数与招用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通过笔试人数与招用人数比例达不到3:1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5个工作日后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公布为准;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职业素质、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3)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
3.考试总成绩组成。
招用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卷面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各按40%、60%计入总成绩。
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及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执行。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体检时间及地点以网站公布或另行电话通知为准。
(六)考察
参照相关政策和职位要求,重点考察拟招用对象的政治面貌、宗教信仰、遵纪守法、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与招用
对考试、考察合格的拟招用人员,在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招用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招用手续。
四、工资福利待遇
专职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按照《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增人社〔2014〕25号)、《增城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员管理办法(试行)实施细则》(增人社〔2014〕26号)有关规定,纳入政府聘员管理,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报考人员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报考人员失联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视为自动放弃。
(二)在体检、考察、公示和招用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招用资格;因报考人员不符合条件或主动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招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
(三)本次招用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次招用有关政策由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咨询部门及电话: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人事科,020-82633736(上班时间:8:30-12:00,14:30-17:30)。
广州市增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2月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