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州市2016年人口计划的通知》(穗发改[2016]409号)、《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追加各区2016年度引进人才总量控制类入户指标的通知》(穗发改[2016]820号)和《区发改金融局区人社局区公安分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增发改[2016]71号)有关文件精神,于2016年11月25日,经区发改金融局、区科工信局、区公安分局、增城开发区企业服务局、区人社局联合对符合总量控制类引进人员入户条件的第一、二、三梯次单位申报人员进行审核,有张晓城等36人(名单见附件)通过联合审批,现对拟使用总量控制类引进人才入户指标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上述指标使用人员存在异议,可来电或来信反映(电话:020-26221396;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挂绿路25号4楼401室;邮编:511300),如情况属实的,取消其入户指标。
广州市增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