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将南阳市市直公益性岗位公开招聘就业困难大学生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户籍在南阳市各县市区,在南阳市各县市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的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含大专)。
(四)年龄:一九八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
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的大学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业创业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二份,二寸照片三张,到兴隆路3号南阳市人力资源大厦3楼报名。
联系电话:61691566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9日—2017年12月18日(周六周日正常办公)
三、工作单位及岗位要求
工作单位: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2333电话咨询服务中心。
岗位要求:普通话标准,有良好的服务意识,有较强的语言沟通能力。
四、服务期限及待遇
1、服务期限为3年。
2、薪酬待遇按照每人每月1450元(含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执行。
五、就业创业证办理
就业创业证在户口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学生档案在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市职业介绍中心的到南阳市人才交流中心或南阳市职业介绍中心办理。
人才交流中心地址:范蠡路南阳市便民服务中心2楼228房间。电话:61383005
南阳市职业介绍中心地址:兴隆路3号人力资源大厦2楼。电话:63106589
南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