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该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工作者13名(南洲镇两名,其他乡镇各一名),派遣到南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负责乡镇民政社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要求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有社会责任感和事业心,无违法犯罪记录,热心从事乡镇民政社会工作;
2、男性身高1.60米以上,25周岁至40周岁的公民(年龄界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期);女性身高1.50米以上,25周岁至40周岁的公民(年龄界限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期);
3、具有高中以上学历(具有学历教育的毕业证件);
4、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人际沟通能力,熟练电脑操作技能;
5、服从工作安排、执行工作纪律。
二、报名
1、报名条件:
(1)、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填写《南县公开招聘乡镇民政社会工作者报名表》2份;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2、该司委托南县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提供虚假信息资料并查证属实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时间:2016年12月8日—2016年12月1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3、报名地点:各乡镇人民政府民政办公室。
4、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原则上不得低于2:1,如乡镇报名人数不平衡,我公司可视实际报名情况,择优调节录取。
三、考试
考试以笔试的方式进行。录取每个乡镇的笔试第一名(南洲镇第一、二名)进行考核、体检和政审。笔试时间为12月17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时事政治(2016年1月至2016年11月国内外主要时事)、社区实务与社区建设相关知识。
四、考核
根据笔试成绩各乡镇录取第一名(南洲镇录取第一、二名),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录取对象进行考核,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体检对象,体检不合格由第二名(南洲镇第三名)依次递补,如此类推。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政审
政审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组织进行,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录取。
七、聘用
招聘后录用的乡镇民政社会工作者实行劳务派遣制,与该司签订正式劳动聘用合同。
湖南广鑫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