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规定,现将广元市2012年度选调生考录资格复审及面试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具体名单以四川省选调生志愿填报系统四川省委组织部公布的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为准。
二、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下午14:30—18:00;5月1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
地点:广元市委组织部会议室(广元市利州区人民路北段7号,市委综合楼4楼)。
三、资格复审相关要求
考生需按《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简章》中资格复审的要求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有关资料不实、不齐,影响资格审查结果,以及条件不符、提供虚假信息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面试资格,缺额不再递补。考生本人必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
(一)应届大学毕业生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高校院(系)党总支、高校党委组织部(就业主管部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生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被评为校级以上三好学生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4、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5、担任班委及以上学生干部一年以上的考生,需出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原件,注明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学生干部具体职务,并加盖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印章。
6、提前出具考生本人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材料标题为“×××同学在校期间现实表现”,材料内容包括考生的个人简介、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请校党委组织部或院(系)党总支领导签字并盖相应党组织印章。
7、提前准备好学校和考生本人已签章的《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就业协议书》中应由考生填写的内容,请务必如实填写。协议书封面上的“用人单位”一栏请填写考生所报考县(区)的全称,即“四川省广元市××县(区)”。协议书的“应聘意见”一栏请填写“我自愿到四川省广元市××县(区)工作”,“毕业生签名”需本人亲笔签名。“用人单位情况及意见”一栏不用填写。各地《就业协议书》格式可能不尽相同,请参照以上要求填写。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资格复审需提供的材料
1、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审核签章的《四川省2012年度选调生报名推荐登记表》一式3份(正反两面打印,贴上照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已加入中国共产党(含中共预备党员)的考生,需出具中共党员(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注明入党时间,并加盖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4、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证明材料需注明从事服务基层项目工作的具体起止时间、是否服务期满、考核是否合格等内容。“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委组织部出具证明材料;“三支一扶” 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人社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教育部门出具证明材料;“社工人才百人计划”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需由服务地所在县(区)团委出具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同时加盖服务地所在县(区)项目主管部门和县(区)委组织部印章。
四、面试和体检工作
(一)面试将于2012年5月13日进行,请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持《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二)面试结束后,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届时将电话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若电话号码有变化,请及时反馈广元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若因考生关机无法通知到体检,后果自负。
(三)进入体检的考生请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面试通知书在指定时间(体检工作在15日左右进行)到达指定地点报到。逾时不到者,一律视为放弃。
(四)体检前一天晚上,请考生正常作息,切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零时以后不要进食,体检时空腹进行采血和B超检查。体检当日请务必按要求完成所有体检项目,漏项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其它有关事宜
关于广元市2012选调生面试、体检、考察等相关情况,以后均在广元人事考试网(http://gy.scpta.gov.cn/)上公布,敬请及时关注。
联系电话:0839-3263103。
中共广元市委组织部
2012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