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十堰市“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实施方案》(十人才〔2015〕2号)、《中共十堰市委 十堰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施意见》(十发〔2015〕8号)文件精神,2017年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全市招录200名“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全日制普通大专生。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新农村建设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热爱“三农”工作,熟悉党的农业农村政策,掌握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与检测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能力和带领群众致富能力的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和留得住、用得上的新型农民大学生,为实现十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总体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招生组织
(一)招生对象
“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主要招收往届高中和应、往届中职毕业生,年龄在40岁以内(1976年12月20日以后出生),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的农村青年,特别是贫困村符合条件的青年。优先招收以下六类人员:
1、村“两委”班子成员、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复员退伍军人;
2、贫困村符合条件青年;
3、农业科技人员、科技致富能手;
4、农业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及技术骨干;
5、家庭农场主、种养大户及创业农民;
6、其他符合条件的农村青年。
(二)报名程序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3份)、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应届中专生提供所在学校学历证明)、电子版登记照到乡镇(场、区)组织委员处报名。
2、资格初审。各乡镇(场、区)党委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并按规定要求将相关资料上报各县(市、区)委人才办。
3、资格复查。各县(市、区)人才办会同农业局、林业局、扶贫办、畜牧局等单位,对初审对象进行资格复审。
4、网上报名。2017年1月4日至1月6日,各县(市、区)人才办指定专人通知并协助考生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到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网上报名手续。
5、集中采像。2017年1月7日至1月8日集中进行现场采像。具体安排如下:丹江口市、郧西县、房县、竹山县、竹溪县、郧阳区报考人员在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统一采像,张湾区、茅箭区、武当山旅游经济特区、十堰经济技术开发区统一到市教育局(招生考试院)采像。采像时,考生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6、资料上报。2017年1月13日,各县(市、区)人才办将《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第三届“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报名汇总表》填好后上报市人才办。
7、考试与录取。经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按规定时间参加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的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农村政策》和《农业生产知识》四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择优录取200名。
三、教学管理
1、专业设置
招生专业为绿色食品生产与检测,分种植和养殖两个专业方向,学制两年。围绕综合型、复合型、实用型人才培养目标,重点开设种养加等农业生产实用技术,以及思想政治理论、电子商务、市场营销、农村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农村政策法规等课程。
2、学习方式
“一村多名大学生计划”学员全部安排在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丹江口教学区(十堰市科技学校)采取全日制方式培养。学校将针对农村实际和学员特点,设立与农时季节相衔接、灵活方便的教学日程和培养模式,尽量做到在读学员学习、生产两不误。
四、学习费用
学费标准为每生5000元/年。学员免交学费,所需学费由市、县财政分级负担。其中市里负担70%(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扶贫办、市畜牧局各负担10%,市委人才办负担30%),所在县(市、区)负担30%。学员单招考试报名费、住宿费、生活费、交通费原则上由个人承担。其中单招考试报名费165元,两年住宿费合计1000元。
五、毕业待遇
1、学员完成相应专业学习,经考试、考核合格,由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2、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相应职业资格和技能认定考试,合格者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3、比照《关于扶持“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项目学员回乡创业的实施意见》(十组发〔2010〕12号)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扶持。
学习地点: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丹江口教学区(十堰市科技学校—丹江口市右岸新城区)
湖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16年12月
提示:请郧阳区有报考意向者到所在乡镇党委组织委员处咨询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