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概况
浙江工业大学是一所综合性的浙江省属重点大学,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省部共建”高校,入选国家首批“2011计划”和首批“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学校始建于1953年,目前已发展成为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综合实力稳居全国高校百强,正朝着“区域特色鲜明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的发展目标迈进。
学校坐落于历史文化名城、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胜地-浙江省杭州市,设朝晖、屏峰、之江三个校区,占地面积3390亩。现有教职工3515人,其中专任教师2375人,正高级职称教师515人,副高级职称教师103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1349人;在校普通全日制本科学生28262人,在读各类研究生9232人(其中博士研究生665人),成人教育学生20000余人,留学生915人。
学校现有6个博士后流动站;有5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2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点;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5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点;具有MBA、MPA等9种专业学位授予权;具有本科毕业生免试保送研究生推荐权和外国留学生、港澳台学生招生权。学校始终把提高教育质量放在突出位置,学生实践创新能力不断提高,近三年在各类高水平大学生科技竞赛中获国际级奖34项、国家级奖215项。毕业生深受用人单位青睐,本科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3%以上。
二、学院及专业介绍
我校美术类专业办在艺术学院。艺术学院设有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工业设计等五个本科专业,现有本科生1138名,硕士研究生176名;共有教师102名,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0人,副高职称33人,博士生导师1名,硕士生导师32名,教育部高等学校艺术设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1名。学院拥有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国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试验区(共建)1个、省重点特色专业1个、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省实验示范中心建设点1个,获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近年来,学院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多项,各类科研到款年均近1000万元,出版各类专著、教材70余部。学院于2006年申报成功设计艺术学硕士点,2009年申报成功设计艺术学省重点学科,2011年申报成功设计学一级硕士点,2014年申报成功艺术专业硕士学位点,现已同时具备学术型、专业学位和在职研究生三个层面的高层次设计人才的培养能力。我校艺术学院办学实力在全国同类院校中居于前列,在教育部2012年学科评估中,我校设计学科排在并列第8名,在《中国研究生教育及学科专业评价报告》(邱均平等编著)中,我校设计学学科排名在2013-2014年和2014-2015年连续两个年度全国第9名,相对排名6.9%。2015年,我校设计学学科先后成功入围“浙江省重点高校建设计划”学校首批八个重点建设学科之一、浙江省一流学科。
我校美术类专业实行大类招生,一年级以设计学大类培养,二年级后实施分专业培养。专业分流在大一第二学期进行,根据学生成绩和个人志愿可分为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动画4个专业方向。我校美术类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坚持以工科背景下的“艺术+设计+工程”复合型创新人才培养为特色,培养具备中国文化底蕴和国际视野、拥有扎实理论功底和创新设计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胜任设计学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理论研究型、设计创意型、工程管理型等高级复合型人才。我校艺术学院坚持实行导师制、工作室制、以赛促学制、校企联合培养制等举措,来促进学生创新思维与实践能力的培养,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5%以上。近年来,学生在德国红点设计奖、中国国际动漫节美猴奖、国际设计美术大奖赛、中国环境艺术设计学年奖、中国国际海报双年展、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等国内外各类权威设计竞赛中获奖达到800余人次。我校艺术学院与美国、日本、英国、瑞典、德国、澳大利亚、乌克兰等知名设计艺术院校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德国斯图加特国立造型艺术学院、英国法尔茅斯大学、日本千叶大学等高校形成稳定的学术交流、人才培养机制。
三、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艺术设计类,含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动画4个专业;招生层次:本科;学制:四年;学费:10350元/人·年;招生计划210名,分省计划如下:
专业 | 科类 | 浙江 | 山东 | 江苏 | 湖南 | 河北 | 合计 |
艺术设计类(按类招生;含环境设计、公共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动画专业) | 艺术文 | 146 | 16 | 16 | 16 | 16 | 210 |
注:1.所有招生计划均以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最后公布为准;
2.浙江省不作文理科类报考要求。
四、报考条件
1.符合2017年计划招生省份关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
2.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和设计能力;
3.身体健康,无色盲、无色弱。
五、专业考试
按各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专业成绩均采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
六、录取原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规定的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高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生源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排序规则择优录取(所在省份若无相关依据,则参照浙江省相关的文化课成绩排序规则)。
综合分计算办法:综合分=文化成绩总分(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专业成绩(总分折算成750分制计)×50%。
英语单科成绩要求不低于75分(总分150分制计)。若英语单科成绩符合条件的生源不足,则按英语单科成绩5分一档降分录取,最高降分不超过10分。
七、其它
1.新生入学后要进行全面复查,凡与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即按有关规定查处。
2.我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如与教育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3.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32
联系电话:0571-88320032
传真号码:0571-88320501
电子邮箱:zsb@zjut.edu.cn
学校主页:www.zjut.edu.cn
招生主页:zs.zjut.edu.cn
(招生办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