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招收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资格审查工作顺利结束。根据《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47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测试工作的通知》(鄂高考〔2016〕48号)精神,经高中学校、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十堰市招生考试院三级审查,齐若涵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艺术团测试报名资格,孙一尘等23人符合2017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队测试报名资格。现将审核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17年1月17—27日。举报电话:0719-8651371。
十堰市招生考试院
2017年1月17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