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田区2016年12月公开招聘公共事务辅助员笔试、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工作已结束,已确定拟聘用人员19名,现将聘用单位和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如下:
1、区纪委:蔡佳耿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2、区纪委:黄若兰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3、区委宣传部:韦海茜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4、区委政法委:吴积浪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5、区人大:宋鑫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6、区人大:刘媛媛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7、区人大:李昕欣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8、区政协:吴妙莹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9、区政协:黄诒盛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0、区政协:王卫云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1、区发改局:齐仁旭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2、区经促局:刘绮雯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3、区财政局:周冰钰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4、区人力局:黄小玉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5、区住建局:刘旭康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6、区审计局:刘红梅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7、区安监局:邓小婷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8、区更新局:谈春梅为专业技术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19、区前期办:宁意为普通管理类公共事务辅助员
公示时间为2017年1月13日至1月19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深盐路2088号行政中心424室,联系电话:25228425,25228426)反映公示对象的违规违纪行为。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对反映人和反映情况将严格保密,对所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弄清事实真相,并视情况以适当方式向反映情况和问题的单位或个人反馈。调查属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拟聘用人选的聘用资格。
盐田区人力资源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