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城市管理局公开招聘森林巡防员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入围者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现将下一步事项公告如下:
一、需提交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
(一)递交时间:2017年1月18日(星期三) 上午9:30-11:30,下午2:30-5:30
(二)计划生育证明需回当地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需回当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
(三)符合计生政策、无违法犯罪行为的,当天提交材料后可领取体检表。
二、入职体检
(一)体检时间
2017年1月21日至2017年1月22日
(二)体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人民医院(坪山区坪山办事处人民路19号),联系电话:28826246转3012或转2313。
(三)体检程序
1、考生领到《体检表》后,将《体检表》上的“报考单位”、“报名序列号”、“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认真填好,贴上本人1寸彩照1张(请提前准备好近期1寸免冠彩色近照1张),到体检中心交费处缴费,并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2、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将《体检表》交回指定位置。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完成后,《体检表》必须交到体检中心指定位置,擅自将《体检表》带离体检中心者,体检无效。
2、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考生需胀尿。
3、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
4、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5、发现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情况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体检标准及结果
体检医院将在体检表上签署体检是否合格意见,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城市管理局
2017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