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颍县司法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17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坚定可靠;
2、具有临颍户籍,属地招聘,就近上岗;
3、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2年2月3日至1999年2月3日出生);
5、身体健康;
6、必须是就业困难人员(处于失业状态),主要包括: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困难家庭中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城镇复转军人、贫困户中的劳动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其他不适于参与所聘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2月3日至2月10日(上午9点—11点;下午14点30分—17点);
(二)报名方式:采取本人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临颍县司法局政工科;
(四)应聘者应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临颍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和《临颍县公益性岗位人员申请认定审批表》;
3、近期免冠一寸同底彩色照片4张;
4、 就业困难人员,除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意外,还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的成员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为失业状态)、零就业家庭证明(加盖村级或社区、乡镇人社所公章);
②困难家庭中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为失业状态)、家庭困难证明(加盖村级或社区、乡镇人社所公章);
③城镇复转军人提供: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为失业状态);
④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提供:失地证明(加盖村级及乡镇人社所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为失业状态);
⑤贫困户中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登记为失业状态)、县级认定贫困户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四、工资待遇
工资每人每月2000元,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个人承担;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
联系人:耿 博 13781702786
段真真 15939597286
临颍县司法局
2017年1月20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