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试者必须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单》,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有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期间发现考生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一律按作弊处理。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号。面试开始后,由工作人员按顺序逐一引至面试室。
六、面试结束后应试者立即离开面试室。离开时不得带走任何面试资料。
七、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