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原则
坚持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岗位:文字综合(4人),主要承担公文拟制、材料写作、表格制作、计算机操作、内勤等工作。
三、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合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户籍地派出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有无违反计划生育记录证明);
3、本科以上文化程度,汉语言文学、中文、新闻学、文秘及相关专业,熟悉政府机关各类公文格式的要求,有一定的写作能力;
4、熟悉计算机常用软件的运用,特别是excel、word的操作;
5、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岗位要求;
6、有两年以上办公室文秘工作经验或在省、市公开刊物发表文字作品的优先聘用(本人需提供作品);
7、长沙市区户口优先;
四、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双面复印件(A4纸),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近期2寸免冠照2张。
3、个人简历(见附表)。
五、报名时间、地点
2017年2月5日上午9时-2月28日下午5时止
长沙市岳麓区金星南路300号润嘉公园道A座20楼
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局 人事教育科
联系人:黄康益 邬江 联系电话:84417418
电子邮箱:461660174@qq.com
六、工资福利待遇:
1、长沙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工资福利待遇(2900元/月);
2、按政策规定缴纳相关的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3、享受带薪年休假。
七、试用期:
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待遇与合同期工资福利待遇一致,不享受年休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