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依据笔试成绩和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附后),请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于2017年2月14日、15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30到四平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四平市铁西区八道街)进行资格复审,考生须携带以下材料:
1、按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必须与报名时所填信息一致)、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个人学信档案,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可下载,验证报告有效期至2017年4月30日以后。如在“学信网”上无法打印学历印证报告,考生必须出具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认证的“学历认证报告”和学籍档案)、工作经历证明及岗位需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进入面试的还须提供原单位(按人事关系)同意报考的证明;
2、国外留学归国人员,复审时除需要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等材料;
3、在岗代课教师和已辞退代课教师还需提供:(1)中专学历出示学籍档案和学历证明(毕业学校提供)。(2)2007年以前取得的教师资格证需出示“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批件(招聘单位所在县以外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教师资格证还需认定机构出示认定证明)及其他应提供的材料。
4、复审通过人员需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
资格复审程序:
1、资格复审人员携带有关材料到招考部门窗口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填写《面试人员基本情况备案表》;
2、资格复审不合格和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的人员,按《2016年四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关注近期四平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面试通知。
四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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