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分确认时间、地点
1、加分时间。报考黔西南州公务员和人民警察的考生,可在2012年5月28日至6月1日(工作日内)期间进行加分审核确认。
2、地点。报考2012年黔西南州行政机关和公安机关职位的考生,统一到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州体育公园内)进行加分审核确认;报考六大类及群团机关、乡镇机关、定向招录乡镇公务员职位的考生,统一到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州委大院内)进行审核确认。
二、加分确认政策
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的单位在民族自治州及所辖县(市、区、特区)、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族乡(镇)的,在笔试总成绩中加5分。
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报考人员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得国家级表彰的加10分;省部级表彰的加8分;市(州)或厅级表彰的加6分。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中加入相应分值。
三、加分确认证明材料
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以下简称《加分申请表》,附件3)后,进行加分审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经州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成绩公布前向社会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的,予以加分确认。
咨询电话:0859-3223231
0859-3229852
中共黔西南州委组织部
黔西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