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永定区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对象,在招考职位的报考人员中按照招考计划与报考人员1∶2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二、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资格复审时间为2月20日(星期一)、2月21日(星期二),资格复审地点为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区治大院东楼1202室)。
三、资格复审需要提交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及职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大学生村官”专项招聘计划的考生,需事先到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开具同意其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的证明(含考核鉴定意见)。
3.报考职位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本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4.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委培或定向培养人员,需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四、注意事项
1.考生需亲自参加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其他人员提交材料代为审查,代为审查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考生提供资料应真实、完整,与报考职位要求相符合,与报考时填写的信息相符合。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和要求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3.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面试。
五、递补
因报考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形成的面试人员空缺的,在该招考职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和体能测评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递补人员名单不另行上网公布。
附: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