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简章》)规定,现将笔试成绩(详见附件1)予以公布,并将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最低资格分数线及部分取消计划
2012年青岛市市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的最低资格分数线为50分。
按《简章》规定,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合格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规定的比例按实有人数确定。本次资格审查共取消1个岗位(1个招聘计划,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人员范围及面试人选的产生
根据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分招聘岗位,按规定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选(附件1中加“Y”的人员),资格审查等额进行,对因资格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弃权产生的空缺,按相同职位在笔试最低资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三、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6月2日9:00-11:30 13:30-17:30
地点:青岛市市北区教育体育局(青岛市明霞路37号,乘3路公交车动物园车站下车,11路、36路公交车榉林公园站下车或1路、4路、15路、25路、212路、225路、307路、308路公交车延安路站下车)
四、资格审查需要提交的材料
确定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需按规定的时间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青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报到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证书、英语水平证书、荣誉证书等相关材料,在职教师须提交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或现单位出具同意应聘的证明、工作经历(指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及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证明)和现任教学科证明,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师范类专业证明、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以上证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
进入资格审查人员,除提供上述基本资格审查材料外,还要根据本人所报考《简章》和职位规定的“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委托他人代办现场资格审查的,被委托人要出具相关材料,同时还需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有关说明
(一)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每人现场缴纳70元面试考务费,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根据公布的《面试方案》,按要求做好面试准备。
(三)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通讯工具,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8365075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 下午1: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