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杭州良渚遗址范围内文物保护利用、推进良渚遗址申遗、加强遗址文物监察执法等工作,经中共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杭州市余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决定公开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杭州市余杭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及以下的执法人员,共4名。
三、资格条件
参加选调人员除了具备《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具有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具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含行政编制、参公编制、专项编制);
(三)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2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至40周岁(1977年2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公务员(参公)工作经历满2年(含新录用公务员到村社基层锻炼一年);
(五)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法学类、文史类优先;
(六)历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七)身体健康,适应基层执法工作;
(八)符合任职回避制度有关规定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一)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
(二)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部门审查尚未结案的;
(三)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选调方法
选调工作由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余杭区文广新局、余杭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调程序如下:
(一)发布公告。在余杭人才网(www.hzyhrc.net)、余杭区政府门户网(www.yuhang.gov.cn)等网站发布选调公告,公布岗位、报考条件、程序方法等,进行广泛宣传发动。
(二)组织报名。报名采用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组织推荐的,由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填写好《余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参公人员组织推荐表》;个人自荐的需填写《余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参公人员个人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后上报。组织推荐表和个人报名表的电子版发邮件(yhqwgxj@qq.com)形式报区文广新局组织人事科,纸质版表格及相关材料送至区文广新局组织人事科。相关材料具体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历年考核结果证明及《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所有材料用A4纸),本人近期免冠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2张。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8日-2017年3月10日,8:30-17:00;报名地点:杭州市余杭区临平街道邱山大街281号区文广新局办公楼313室);联系电话:0571--89186839、86144691。
参加选调人员须对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因报名表信息填写不准确或不完整而无法进入下一环节的,后果由本人负责,出现提供信息或证件造假、作弊等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取消本次公开选调资格。
(三)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名者是否符合基本条件和资格要求等,由区文广新局选调领导小组负责审核确认,并发放面试资格通知书。(如通过审查达40人以上,设置笔试环节,按笔试分数从高到低1:2进入面试;如通过审查人数在40人以内,直接进行面试)。
(四)组织面试。考生凭面试资格通知书、居民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主要侧重对报考者能力素质、个性特征和职位适应程度等方面的测试了解。面试方式由区文广新局选调领导小组确定。面试事宜另行通知。
(五)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情况按1:1.25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面试对象等于或不足选调人数,则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确定考察人数。考察主要从综合素质、与拟任职位匹配等方面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考察。如有因故放弃或存在影响选调情况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六)研究讨论。根据组织考察结果,将拟录用人选方案提交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杭州市余杭区文广新局党委研究讨论。
(七)转任录用。报经杭州市余杭区委组织部、杭州市余杭区人社局、杭州市余杭区编办同意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录用后人事关系隶属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统一管理。
(二)如有公告未尽事宜,由区文广新局与相关部门商定后确定。
六、监督、举报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接受杭州市余杭区纪委派驻第四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89185670。
杭州良渚遗址管理区管理委员会
杭州市余杭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7年2月27日
余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参公人员组织推荐表
余杭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选调参公人员个人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