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怀柔区教育系统所属中小学第一批招聘教师12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符合招聘岗位任职条件的有关规定;
(五)能按时毕业,按时取得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
(六)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专业本科及以上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址:怀柔区教育委员会人事科4005室(怀柔区青春路湖光南街2号)。
(二)报名时间
2017年3月13日(周一)至3月14日(周二)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6:00。
(三)报名所需材料,按以下顺序装订
(1)填写完整准确并有本人在诚信承诺上签字的报名表;
(2)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集体户口需出示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和本人户口页)的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推荐表(盖就业指导中心章)、大学成绩单(盖教务处章)、师范类专业和学历证明、毕业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具备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证明材料原件。
四、面试安排
经过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学科直接进入面试。面试工作由区教委委托第三方具体组织实施,区教育纪检部门负责监督,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综合指导。按照《北京市怀柔区教育、卫计委系统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办法(试行)》(京怀人社发〔2015〕3号)文件执行,面试以微格教学加专业知识提问的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综合能力进行考核。面试时间拟定于2017年3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和面试名单及相关要求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rs.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www.hredu.gov.cn/)公布。
五、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于2017年3月下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www.hrrs.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www.hredu.gov.cn/)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六、组织体检
区教委根据面试成绩,按照各学科需求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身体检查人选并负责组织身体检查工作。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2005〕1号)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调剂。体检费用自理。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于2017年3月下旬,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rs.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www.hredu.gov.cn/)公布。
七、考察及聘用
区教委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在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www.hrrs.gov.cn)和怀柔阳光教育网(www.hredu.gov.cn/)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相关通知在怀柔阳光教育网公布。
八、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2017年应届毕业生应能按时毕业,如不能按时毕业和取得教师资格证者,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名者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及提供的材料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咨询电话:69623205
监督电话:69643420
怀柔区教育委员会
2017年3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