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高新区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工作办法》(烟高人社〔2014〕10号)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烟台高新科创发展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相关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坚持标准、择优聘用的原则进行。
二、招聘岗位(详见招聘公告)。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至1997年1月1日期间出生);
3、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身体健康(健康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4、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5、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①现役军人。
②已被机关、事业单位录用的工作人员。
③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④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择优录用等程序。对每一程序逐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2月27日-3月5日
应聘者可到烟台高新区管委网站(http://www.ytgxq.go v.cn/)“公告通知栏”下载《公开招聘报名表》,进行填写,发至邮箱(6293753@qq.com)进行报名。
六、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结束后,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符合的人员电话通知面试。
七、面试
1、面试时须携带《公开招聘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学历证、资格证、职称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张2寸近期蓝底正面免冠相片。未领取毕业证书的2017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和就业推荐表报名。
2、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辨证思维与综合能力。包括:准确理解与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自我情绪控制与应变能力,人际交流意识与技能,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专业知识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评委由公司决策委员会成员等组成。
4、面试中统一评分标准,满分为100分,在评委给出分数中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八、确定考核人选
按照面试成绩和对应招聘岗位人数从参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
九、考核
由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对合格人员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能力表现。考核要审阅本人档案材料以及所属辖区社区和派出所或现所在单位出具的鉴定材料。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从参加应聘人员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十、公示
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发布及招聘领导小组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面试成绩、考核结果以及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均在高新区管委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期间,反映有违反聘用规定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与应聘合格人员签订劳务合同,根据《劳动法》有关规定设一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入职手续,签订相应合同;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招聘人员待遇按所在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