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现将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笔试成绩加分政策补充公告如下:
1、按照获得硕士学位专业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笔试成绩加5分;
2、已获得硕士学位但专业不符合报考类别专业要求、按照获得学士学位专业报名以及按照获得中级以上职称或职(执)业资格报名并审核通过的考生,笔试成绩不加分。
特此公告。
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