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关于配备网格辅警有关精神,深入推进“一格一警”警务战略,切实提高治安防范能力,经金水区一格一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补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和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招聘80名警务辅助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为强化社会全面控制,加强治安管理,辅助开展治安防范、管理实有人口、管控重点人员等。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政治可靠,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二)年龄18-30周岁,户籍地、居住地均在郑州市区,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身高不低于1.60米;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和心理缺陷,无口吃、重听、色盲,性格开朗温和,品德良好,普通话标准,并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四)具备岗位要求的资格、能力和社会工作经验,能够熟练操作应用计算机。
(五)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至高中毕业以上学历),以下条件的优先录取:公安、司法类院校毕业生;其他院校法律、文秘专业毕业生;有外语特长的毕业生(英语达到四级以上);应届、往届毕业生的录取率要达到录用总人数的80%。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辅警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辅警工作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主要程序分为组织报名、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8日—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金水区二七路与西里路交叉口向东100米路北(金水路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服务大队一楼大厅)。
3.报名咨询电话:0371-66213110
4.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退役士兵提供)等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各1份),《郑州市金水区招聘“一格一警”辅警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一式2份,近期免冠一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粘贴在报名表上,另1张制作笔试准考证使用)。
5.报名时注意事项:
工作人员对参加公开招聘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全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
(三)体能测试:公安局辅警的体能测试实行淘汰制,体能测试结束时当场公布成绩。
(1)体能测试时间:另行通知
(2)体能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内容: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四)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综合能力和基本素质。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1∶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体检合格人员按照实际招录人员数量1∶1进入政审考察,主要考察考生的学历、体检结果、公安部门的审查结论。政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补录:因各种原因缺编的人员,由体检、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八)公示:对政审合格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天。
(九)公示结束后,上岗试用期为两个月,劳务公司为合格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落实相关待遇。
六、管理与待遇
(一)此次招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劳务公司与所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通过劳务的方式派遣到公安机关工作,试用期2个月。
(二)所聘用人员由公安分局实行统一管理,统一使用。工资待遇按照在岗辅警工资待遇标准。享有劳动法规定的婚丧假、产假。
七、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招聘工作将邀请纪委等相关部门和公安局人员全程参与监督。招聘过程中,如有违纪情况发生,对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对违纪人员追究相关责任。
金水区“一格一警”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