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2016年度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复审工作,根据招聘公告要求,现将入闱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复审机构。市直事业单位由市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入闱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各县(市、区)由县(市、区)人社部门会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进入面试人员的岗位招聘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合格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地人社部门分别在考生提供的《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复审表》上加盖公章。
二、复审时间、地点。
复审时间:2017年3月14日。各县(市、区)人社部门确定放弃面试资格人员及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人员后应及时与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联系确定递补事宜。逾期未参加资格条件复审的人员视为本人放弃面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手写放弃面试资格《证明》一份,复审结束后统一交白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备案。
复审地点:申报白城市市直岗位的考生复审地点: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404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436-3209654;
申报大安市岗位的考生复审地点:大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305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咨询电话:0436-5233903;
申报通榆县岗位的考生复审地点:通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计划录用调配科,咨询电话:0436-4297008;
申报洮南市岗位的考生复审地点:洮南市民生大厦北栋洮南市就业局六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436-6814050;
申报镇赉县岗位的考生复审地点:镇赉县民生大厦七楼镇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管理科,咨询电话:0436-6814050;
申报洮北区岗位的考生复审地点:洮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六楼会议室,咨询电话:0436-3222871。
三、复审要求。参加资格条件复审人员需考生本人到现场并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提供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资格条件复审表、准考证(申报免笔试岗位考生无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资格证、职称证、工作经历证明、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a4纸)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报考要求的在职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进入面试的,复审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参加复审人员在复审通过后,向各地人社部门缴纳面试费用80元/人(免笔试人员无需再缴纳面试费用)。
四、复审处理。经复审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允许参加面试。经复审不符合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出现面试人选不足岗位1:3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递补的人员需要进行资格复审,不再发布公告。
五、复审资料留存。考生通过资格条件复审后,各地人社部门需留存该考生资格条件复审表(加盖各地人社部门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在职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证明材料复印件、带有二维码的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a4纸)等相关证明材料各1份。复审工作全部完成后,由各地人社局此次公开招聘负责科室统一留存。
六、面试事宜。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以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附件:
1.2016年度白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补充招聘工作人员资格条件复审人员名单
2.白城市及所属县(市、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条件复审表
白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