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试科目
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考试范围为《湖南省2017年公务员录用考试大纲》。笔试委托湖南省人事考试院组织进行。
(二)笔试时间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2017年4月22日9:00 -11:00
申论:2017年4月22日14:00-16:30
(三)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设在长沙市,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四)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五年。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组织作弊及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笔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对考生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者之间作答内容雷同,并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记入湖南省烟草专卖局系统公开考试聘用工作人员诚信档案库,视具体情形记录期五年或长期记录。
(五)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5月下旬在“湖南人事考试网”公布报考人员笔试成绩。
报考人员应当参加全部规定科目的考试,成绩方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