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县政府组织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监察局和聘用人员单位负责人到湖南师大对自愿参加应聘的应往届毕业生集中考试。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试题的命制和阅卷工作均依据相关政策和规定办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考试未形成有效竞争的,须达到同场考试平均分或最低分数线(笔试60分、面试65分)。
1、笔试
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⑵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
2、面试(试教)
⑴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入围人数1:2的比例,根据同一职位笔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⑵面试内容:面试以试教的方式进行,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应用能力,主要包括:专业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协调应变能力和举止仪表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