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应试者必须按照通知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按要求参加面试。凡在规定时间没有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应试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报名表,经工作人员审验后方可参加面试。
三、应试者禁止携带无线通讯工具和与面试无关的物品进入面试考场,已携带的须主动交工作人员保管,否则一经发现,作违反面试纪律处理。
四、应试者在面试期间要遵守纪律,听从指挥,服从管理。应试者进入面试考点后即实行集中封闭管理,不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
五、面试前,应试者通过抽签确定参加面试的顺序。面试开始后,由引导员按顺序引导至面试室。
六、面试过程中,应试者不得提及姓名和个人信息等情况,否则,按零分处理。到达规定时间,应试者须立即停止答题。
七、面试结束后,应试者在引导员指引下离开考场,到休息室等候公布面试成绩。离开时不得带走草稿纸等任何资料。
八、应试者违纪,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宣布取消面试资格或宣布面试成绩无效。凡在考场内严重扰乱面试秩序、辱骂考官及工作人员、威胁他人安全者,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