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省教育厅管理的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有关问题的复函》(川人社函〔2011〕670号)、《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等文件规定,经四川省教育厅批准,我校专业技术岗位拟公开招聘27名教学、教辅、辅导员工作人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www.scpta.gov.cn,下同]、四川教育网[www.scedu.net,下同]和西南石油大学公招专题网[http://zp.swpu.edu.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单位地址 | 主要职能 |
西南石油大学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 | 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 |
西南石油大学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校园环境优美,风景如画,校园面积2889亩,是一所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四川省人民政府管理为主的有五十多年办学历史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学校学科门类齐全,综合性强,特色明显,涵盖理、工、管、经、文、法、教等7个学科门类。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4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79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4种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和8个高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有3 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3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省部级重点学科。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26800余人,其中普通本科生20300余人,硕士研究生2800余人,博士研究生601人。另外有在职的工程硕士研究生77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2283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近800人,有中国工程院院士等省部级以上各类高级专家100余人。
学校拥有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等省部级以上重点研究机构20余个。“十五”以来,学校共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863”、“973”、支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等各类科研项目5113项,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105项;获国家专利383项,其中发明专利90项。2010年科研总经费3.7亿元。
学校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已与美、俄、英、德、日、法、加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和相关学术研究机构建立了密切的交流与合作关系。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及范围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持有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硕士学历、学位的归国留学人员不受全日制限制),并完全符合《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201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2012年8月1日之后毕业的全日制在校生不属于此次公招的范围。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的学位证以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与拟报考岗位“学历或学位”和“专业条件要求”(指与学历学位相对应的专业条件)两栏的学历、专业资格条件要求应相符;不符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中小学教师报考者,须征得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5)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7名,具体岗位见《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缴费、公布岗位调减及退费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将不被受理。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的提示通过如实填写《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即网上报名成功。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所载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者报考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报考者。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结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西南石油大学招聘专题网站,报名时间为:2012年6月2日8∶00——2012年6月4日17∶00,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明确要求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凡报考多个岗位的,报名将不被受理。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站的提示通过如实填写《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即网上报名成功。
3、资格初审学校根据报考者填报的《报考信息表》所载信息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报考者报考资格初审,并及时将审查结果通过报名网站反馈报考者。资格初审的结果仅作为考生参加笔试的依据,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由学校面试资格审查、考核结果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结果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二)缴费和领取《笔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请于2012年6月6日9:00——16:00至2012年6月7日9:00——16:00到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行政楼407)按照(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笔试通知书》。逾期未缴费者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三)岗位调整
聘岗位的有效报考人数(以完成缴费为准)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学校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调减或取消的情况,将于2012年6月7日17:00在西南石油大学招聘专题网站上予以公布。
(四)退费
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完成缴费的考生可于2012年6月8日9:00—16:00凭学校人事处开具的收费凭据到学校人事处(行政楼407)办理退费。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和《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发[2011]36号)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首次公招岗位的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3:1(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
考试成绩按以下规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参考材料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测试》一科,笔试内容为《高等教育学》、(占笔试卷面成绩的25%)、《教育心理学》(占笔试卷面成绩的25%)、《综合知识》(占笔试卷面成绩的5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参考材料详情见附件二《2012年公招考试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地点笔试科目考试暂定于2012年6月9日9:00-11:00在西南石油大学(成都市新都区新都大道8号)思学楼举行(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以《笔试通知书》为准),未按时参加笔试科目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3、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布笔试总成绩于2012年6月11日在学校招聘专题网站上公布。考生登陆西南石油大学招聘专题网站的注册账号可查询笔试总成绩。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12年6月12日9:00——16:00致电西南石油大学人事(028-83032319)处申请查分,查分结果当天回复,逾期不予受理。
4、政策性加分按照我省《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最高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务必于2012年6月6日9:00——16:00至2012年6月7日9:00——16:00前将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事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交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地址:西南石油大学新都校区行政楼407,联系电话028-83032319),材料不齐备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按规定加分。
(二)面试
针对两类岗位的不同要求采用不同的面试方式。
1、面试主要方式和范围
专业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专业试讲、专业答辩方式;教辅类岗位采用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的方式。各类岗位的面试时间为30分钟,满分成绩均为100分。
(1)专业教师岗位通过现场专业试讲、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语言表达、教态、教学方法、专业知识运用、科研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应变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和个性特征。试讲的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专业答辩是在试讲结束后面试考官向考生随即提问进行现场答辩。
(2)教学实验岗、教辅岗通过现场专业技能测试、专业答辩方式,重点考核报考者的专业知识运用及实际操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个性特质。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在面试时现场公布。
(3)辅导员岗位综合性面试形式为现场答辩,重点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党建、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就业、学生日常管理、突发事件处理等学生工作理论与实践以及重大时事政治等方面进行面试。辅导员岗位面试答辩由考生现场抽答必答题和回答考官现场提问两部分组成。
2、面试成绩构成
专业教师面试成绩=专业试讲成绩×50%+专业答辩成绩×50%
教学实验岗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专业答辩成绩×50%
教辅岗面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50%+专业答辩成绩×50%
辅导岗位面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
3、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人员
西南石油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5: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如招聘岗位的实际笔试参考人员与招聘名额之比低于5:1,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若本次招聘的岗位未达到以上面试比例的,按笔试实际参考人数全部参加面试。入围的面试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将于2012年6月13日在西南石油大学招聘专题网上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考生本人。
4、面试资格审查及缴费入围面试资格审查的参考人员应于2012年6月14日09:00—16:00前,向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行政楼407)提交以下面试资格审查材料:
①《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2份;
②个人详细简历1份;
③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
④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中2012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学历和专业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为准;获取国外学位者,需在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有教育部学位认证证明);
⑤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⑥其他与报考资格相关的材料。
其中①-④项为必备材料,其他证明材料按《西南石油大学201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中拟聘岗位的有关要求提供。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因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面试资格,因缺少上述证件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所产生的面试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人员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依次等额递补取得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由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考信息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递补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后果自负。
面试资格审查合格者,按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缴考务80元后领取《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暂定于2012年6月16日——2012年6月19日期间,最终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书》通知为准。
届时,考生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考场候考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开考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6、面试成绩公布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学校于2012年6月19日在报名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面试成绩)。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招聘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由学校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由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如某岗位因体检人员自动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七、考核
学校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信息真实性、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心理调适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核和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报考资格。由此出现的空额,按某岗位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某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四川人事考试网、学校网站上公示7天。特别提示:公示无异议的2012年应届毕业生,如本人8月前实际取得的学位证、毕业证所载学历、学位及专业与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不符的,取消拟聘用人员资格,责任自负且该岗位不再递补。
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年龄、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示的拟聘人员因弃权出现的招聘名额空额,按照参加该岗位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九、审核确认和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无异议者,由学校公招领导小组确定为拟聘人选,学校公招办通知其提交以下审批材料:
1、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其到新单位应聘的书面材料(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后,在职人员再按招聘单位要求提供正式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或者同意流(调)动的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和有效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毕业两年来尚未就业的普通大专院校全日制毕业生应提供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未就业证明。
3、下岗、失业人员应提供户口所在地县级劳动保障部门发放的《再就业优惠证》或失业证明、有效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有效的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档案管理证明。
学校负责对报考人员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汇总后将拟聘用人员的相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学校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和本次公招的规范性进行最终审核确认。
通过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取得聘用人员资格。用人单位凭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确认复函,通知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具体时间以学校书面通知为准)到单位报到,签订聘用合同,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逾期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材料的、通过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确认但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资格取消,因此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纪律与监督
有关单位和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应确保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特别是不按公告进行资格审查的,按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监察厅印发的《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等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给予政纪党纪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和考务咨询电话:028—83032319(西南石油大学人事处)
监督电话:028-83032312(西南石油大学纪委监察处)
028- 86111182(四川省教育厅纪监处)
附件:2012年四川省西南石油大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西南石油大学招聘专题网站网址:http://zp.swpu.edu.cn/
附件2、《2012公招考试参考资料》(待更新)
西南石油大学
二〇一二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