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进入国家人事部“百千万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的中青年学术骨干;教育部跨世纪学术骨干;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优秀教师教学和科研奖励计划”资助的中青年学术骨干等
(1)提供住房一套(终身免房租);
(2)安家费80万元,10年内分步到位,服务年限至少10年;
(3)科研启动金10-100万元;
(4)工作条件:配备实验室一间,配备行政助手或科研助手,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保证工作用车;
(5)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
2、省部级学术技术带头人
(1)提供住房一套(终身免房租);
(2)安家费50万元,5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至少8年;
(3)科研启动金;
· 1人文社科10-20万元;
· 2理、工、农科20-30万元;
(4)工作条件:配备实验室一间,视情况配备行政助手或科研助手,提供其他必要的工作条件;
(5)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
3、博士生导师
(1)提供住房一套(两年内免房租);
(2)安家费30万元,5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至少8年;
(3)科研启动金;
· 1人文社科10-15万元;
· 2理、工、农科15-20万元;
(4)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
4、教授(年龄要求为50岁以下)
(1)给予两年的住房补贴(600元/月,按月发放),不提供免租房;如在两年内购买学校福利住房,
从得到住房钥匙次月起停发住房补贴;
(2)安家费20万元(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25万元),五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至少8年;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金5-15万;
(4)每年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可享受1.5万元/年的教授津贴,对具有博士学位的教授,其津贴为2.5
万元/年(含宜宾市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
(5)妥善解决配偶的工作。
5、博士(年龄要求为45岁以下)
(1)给予两年的住房补贴(600元/月,按月发放),不提供免租房;如在两年内购买学校福利住房,
从得到住房钥匙次月起停发住房补贴;
(2)安家费15万元, 5年分步到位,服务年限至少5年;
(3)根据科研情况提供科研启动金5-12万;完成科研启动项目后,经考核为优秀者,可优先申请学校
教学科研创新团队(经费10万);
(4)每年完成规定的科研任务,可另享受2万元/年的博士津贴(含宜宾市优秀人才政府激励岗位奖);
(5)不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绩效工资享受专业技术七级岗(副教授三级岗)待遇。
具备副教授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内绩效工资享受专业技术五级岗(副教授一级岗)待遇。
通讯地址:四川省宜宾市五粮液大道酒圣路8号宜宾学院人事处
联系人:彭老师 尹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