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德阳市教育局、中共德阳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德阳市财政局、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通知》(德教[2015]139号)及《德阳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德阳市旌阳区面向社会直接考核招聘20名乡镇公办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聘用的原则和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直接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考核聘用的范围及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前教育、幼儿教育、幼儿园管理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年龄在18周岁至32周岁(1984年3月21日至1999年3月20日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3月21日(本次公招报名第一日)
三、考核招聘的岗位、名额
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20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德阳市旌阳区直接考核聘用幼儿园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考核聘用人员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幼儿教育事业。政治思想素质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遵纪守法,五官端正。
3.具有考核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及工作能力,符合具体岗位的全部要求条件(见附表1),学历、学位国家认可。
4.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受刑事、行政处罚、劳动教养或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3.按有关法规政策不宜聘用的。
五、考核聘用的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1日至3月30日 (工作时段8:30-12:00;14:30-18:00)。
2.报名地点:德阳市旌阳区教育局人事政工股(德阳市旌阳区屏山街351号)。联系电话:0838-2537080、2537075联系人:黄老师 梅老师
3.报考人员应按照公告的岗位要求及条件报名,所学专
业应与报考岗位一致,每个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4.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
(2)教师资格证、毕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还未领取毕业证和教师资格证的,提供学历、专业证明(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本人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3张。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考核聘用工作小组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基本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并于2017年4月3日前通知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综合考试环节。招考职位和报名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考核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对职位计划予以调减,调减情况向社会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始终,请考生务必按照招聘公告及职位要求进行报考。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不符合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证书证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综合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
1.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考试范围:政治理论与教育政策、法律基础知识、教师职业道德、科技常识、人文历史常识等方面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幼儿教育相关知识。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上午9∶00—11∶00(暂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3)笔试地点:德阳市实验小学淮河路校区(暂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笔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名,并按照岗位需求数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出现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及面试时间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德阳市人事考试网、旌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信息网发布通知。
2.面试
(1)面试时间:2017年4月9日上午8:30(暂定,以正式通知为准)
(2)面试地点:待定
面试以无学生讲课(备课及准备时间15分钟,讲课时间为10分钟)为主,现场技能测试(美工绘画、体育特长、自弹自唱舞蹈等)及答辩(共15分钟)为辅,主要测试报考者在形象气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专业功底、师德师风、教育理念、教学技能等方面的综合情况。
(四)拟聘人选和公示。聘用工作小组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经区人社局审核同意后,通过公告的方式在在德阳市人事考试网、旌阳区人民政府信息公众信息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结束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双方签订就业协议,逾期未签者视为主动放弃。
(五)体检。由区人社局安排,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体检标准进行。在医院确认体检结论的5个工作日内,将体检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考生本人(请各考生务必保障电话畅通,否则后果自负)。初次确认不合格的,本人可提出申请,经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时参加体检者,取消体检资格。凡取消体检资格产生的空缺计划不予递补。
(六)政审考核。由区教育局负责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政审考核。
(七)选岗。考核(政审)结束,由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政审合格的考生按报考岗位进行分组抽签,决定聘用单位。
(八)聘用审批。选岗工作结束后,区教育局将符合条件拟聘人员报考核聘用工作小组审查同意后,由区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取得本专业学历、学位证书,取得与应聘岗位相应的专业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在聘用过程中,考生自动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
本次考核招聘到德阳市旌阳区乡镇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应承诺自本人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则上在聘用单位工作5周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到其他事业单位。
六、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本次考核招聘教师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区纪委对此次招聘进行全程监督。
二0一七年三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