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研究,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决定面向全市选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参公)。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对象及条件
本次选调对象为全市在编在岗的各级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选调人员除具备《公务员法》第11条规定的七项条件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事业心和责任心较强,热爱旅游工作,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有一定的发展潜力,公道正派,廉洁自律;
2.因岗位需要,公务员(含参公)选调人员原则上要求男性,年龄在36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在现工作单位3年及以上,其中在镇(街道)工作的要求5年及以上,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5.身心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1.报名时间:2017年3月28日至4月1日,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2:00至5:00;
2.报名地点: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天宁路47号台州府城墙博物馆三楼),电话:85283956;
3.报名方式:采取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的如进入面试环节需征得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4.报名提供材料:1.《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一式二份,临海人才网www.lhrc.com.cn下载),A4纸打印;2.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两寸彩色照片3张。
三、选调程序和办法
经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通过后择优录用。
未尽事宜,以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解释为准。
临海市风景旅游管理局
2017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