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二七区2017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专业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
本次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90名,涉及23个专业岗位。具体招聘专业岗位、人数、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附件。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品行端正。
2、具备报考专业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其它要求,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单位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 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 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17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 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在二七门户网(http://www.erqi.gov.cn/)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专业岗位及资格条件。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
此次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不得替代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1)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4月7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郑州市第82中学(航海路与连云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原件和复印件1份(2017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者,需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1份且必须于7月31日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近期免冠1寸同底版彩色照片3张以及《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表格可在二七门户网自行下载打印)。
2、注意事项
(1)报名时每人缴纳考试费30元。
(2)报名者于2017年4月20日—4月21日,持本人身份证和报名缴费凭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3)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且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上述人员需在报名期间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4)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比例设定为1:5,低于1:5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3。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核减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5)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生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考生重复报名、考生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参加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笔试
1、时间及地点: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持本人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内容: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3、笔试成绩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四)面试
1、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果达不到1:3的,经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2。降低比例后仍未达到的,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量。
2、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应达到其所在面试室参加面试人员平均分,若低于平均分值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二七门户网公布。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五)体检
1、依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5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进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在体检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六)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对象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布,考察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重点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婚姻状况以及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素能和有无违法犯罪情况等。
3、在考察过程中,因个人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所产生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录取聘用
1、区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二七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二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相关事业单位,并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报到者或不能及时到岗工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所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3、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最低服务期为3年(含试用期)。
4、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凡是参加、参与此次招聘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招聘考试纪律,坚持原则,严禁在招聘过程中徇私舞弊。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严肃处理;对违反上述纪律的应试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记入诚信档案的情况:1.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虚假信息的;2.考试过程中有作弊行为的;3.违背考试纪律要求的;4.考核合格后无故自愿放弃的。
(三)二七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四)区纪委(监察局)依照有关规定对招聘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五)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68700661
二七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3月27日
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