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和《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的有关规定,经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研究决定,将于近期进行报送加分材料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加分时间
2012年6月11日至14日。早上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二、加分地点
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贵州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省政府大院内5号楼13层)。有关市(州)辖区招考职位加分审核时间、地点见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公告。
三、有关事宜
1、省直及垂管系统职位的加分材料由省公务员招考办负责审查;有关市(州)辖区招考职位的加分材料由相应的市(州)公务员招考办负责审查。2、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以及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加分审查;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如实填写《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见《招考简章》附件)后,进行加分审查。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