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常设机构,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列区委机构序列。因工作需要,面向全区各级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中公开选调1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与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全面考察,择优选调。
二、选调人员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历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身体健康。
(二)全区各级机关在编在岗且已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工作人员(其中乡镇新录用公务员应在乡镇工作满3年以上)。
(三)性别不限,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4月6日以后出生)。
(五)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
三、报名时间、地点、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7年4月6日至17日。
(二)报名地点:区编办(劳动南路267号国土大楼309室)
联系人:张英;电话:84088300,616820。
(三)报名办法:采用现场报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并如实填写《区编委办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选调方法和程序
(一)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选调条件。如报名合格人数不足2名,则不开考。
(二)组织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全部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三)组织考察。根据面试成绩,前2名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全面考察预取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及工作表现等内容。
(四)确定选调人选。根据考察情况,由区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选调人选,并按有关规定办理公务员转任相关手续,选调人员编制入编到区编办所属的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参公事业单位)。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区编委办负责解释。
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四月六日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