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州省公务员招考办公室《关于贵州省2012年公开招考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报送加分材料有关事宜的公告》和《贵州省2012年省、市、县、乡四级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公务员简章》、《贵州省2012年法院、检察院、公安(森林公安)、司法机关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考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简章》的有关规定,现将报考铜仁市市、县、乡三级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和人民警察学员职位加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分对象:
1、报考松桃、玉屏、沿河和印江四个民族自治县及所辖乡镇(街道办事处)和报考铜仁市所辖各县民族乡(镇)的少数民族考生(报考省直垂管系统职位考生除外)。
2、报考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国家级、省部级、市(州)或厅级表彰的人员。
二、申请加分时间:2012年6月11日至6月14日(早上9: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
逾期未办理加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三、需报送的材料:
1、符合加分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需持网上打印的《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和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报考定向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和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需持如实填写的《贵州省2012年定向考录乡镇公务员加分申请表》一份(打印版)。其中在任职期间(工作期间、服役期间)曾获国家、省、市或厅级表彰的,还需持表彰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符合少数民族加分条件的还需持能证明少数民族身份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取最高分值加分,不重复加分。
四、加分审核地点:
铜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服务大厅(铜仁市西外环八岭岗,“名城世家”前200米)。
铜仁市公务员招考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