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考察的人员应提交以下本人材料:
1、政治学习工作表现鉴定(有工作单位的,由单位出具;参加人事代理的由人事代理部门出具,没有人事代理的由户口所在地社区、村出具)。
2、无违法犯罪证明(公安部门出具)。
3、没有参加法轮功以及其他邪教组织证明(政法部门610办公室出具)。
4、个人人事档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及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以上材料由本人于2017年5月4日下午5:00前交到焦作市山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办公一区人事股(咨询电话:0391——3999879;地址:焦作市建设东路48号,焦东路和建设路交叉口向东约400米路南)。
6、材料未按规定时间提交的视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