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实行单独考试(校考)的省份按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按学校“分数优先,遵从志愿”的总录取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分数指折算后的综合成绩,正式填报高考志愿时详阅学校官网《昆明理工大学2017年本科招生章程》)。
2. 综合成绩 =专业成绩×70% +文化成绩×30%,若综合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3.为鼓励文化成绩优秀的学生报考我校,在填报我校的考生中(不分专业),文化、专业成绩合格,文化成绩排前三名者优先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