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为做好我县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考核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略)
二、考试人员的确定
根据《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公告》的规定:由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划定综合素质考试合格分数线,并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
(一)资格复审须提供的材料:被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应届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须提供),综合素质考试准考证、两张近期免冠彩色5分照片及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以及相关证书复印件、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若考生提供的证件姓名与报名时所用的姓名不一致的,须出具公安户籍证明。
201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还未领取毕业证的,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本人到场,除审核考生相关证件外,还须审核考生本人是否与报名系统中的照片一致。
(二)资格复审时间:
1、卫生系统考生请于2012年7月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建水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建水县临安路65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
2、其他系统考生请于2012年7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到建水县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建水县临安路65号)进行资格复审并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
(三)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并从该岗位达到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内容、方法、类别及分值
(一)卫生系统考试内容
1、考试类别
考试分临床(防保)、财务两个类别进行。其中临床(防保)类包括报考岗位代码0435、0436、0437、0438、0441、0442等岗位的考生;财务类包括报考岗位代码0440、0443、0444、0445等岗位的考生。
2、考试方法
1.临床(防保)类采用专业笔试和跟班作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40%,跟班作业考核占60%。
2.财务类采用专业笔试和专业提问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值100分,其中:专业笔试占50%,专业提问占50%。
3、考试内容
1.专业笔试内容
临床(防保)类测试内容为:生理、病理生理、诊断学、解剖学、内科学、外科学等学科。
财务类测试内容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
2. 跟班作业及专业提问考核内容
临床岗位跟班作业考核内容包括:(1)病史采集、体格检查、病历书写;(2)结合本专业的临床实践操作;(3)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防保岗位跟班作业考核内容包括:(1)结合本专业的实践操作;(2)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财务岗位专业提问考核内容包括:(1)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2)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心理素质等。
(二)其他系统考试方式及内容
1、考试方式:采取专业提问方式进行。
2、考试内容包括: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举止仪表;语言表达;计划组织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职业道德。面试时间30分钟,总分值100分。
3、同一场面试的考生采取抽签的方式决定面试顺序,并由工作人员按要求带入候考室作面试准备。考生应试时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父母的姓名等信息。
四、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地点
(一)卫生系统
1、专业笔试时间
2012年7月10日上午8:30-9:30,地点:建水县人民医院。专业笔试采取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生必须于2012年7月10日8:00前到达考试地点,并出示本人专业素质考试通知单、身份证、毕业证等进行验证。
2、临床(防保)类跟班考核及财务类专业提问考核时间、地点、程序
(1)临床(防保)类跟班作业考核及财务类专业提问考核时间为2012年7月10日上午10:00-下午17:30。
(2)考核地点:建水县人民医院。
(3)临床(防保)类跟班考核可视具体情况分为若干小组,根据所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安排到相对应科室跟班考核,但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必须安排在同一个小组,财务类专业提问考核分为一个组。
(二)其他系统考生的考试时间安排及地点
(1)考试时间:
2012年7月16日上午8 :00——12:00。
第一考场报考岗位代码为0453、0455、0465的考生;
第二考场报考岗位代码为0460、0461、0458的考生;
2012年7月16日下午2:00——6:00。
第一考场报考岗位代码为0446、0450、0454、0466的考生;
第二考场报考岗位代码为0451、0452、0456、0457、0462、0464的考生。
(2)考试地点:建水县委党校
五、专业素质考试分值总分100分,专业素质考试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考生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考试结束后当场公布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并发给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
六、考试题本制作
(一)考试题本的制作从开始到考试结束,严格保密。
(二)命题的人员随机抽签产生,实行入围封闭命题,命题期间邀请县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直至考试工作结束方能解围。
七、考试考官的组成及要求
(一)考官的选调要严格保密,不得向任何人员透露考官的组建及人员构成等情况。
(二)每场参与考试的考官为5-7人。设主考官1人,考官4-6人。
(三)主考官、考官在考试开始前30分钟,从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考官中临时随机差额抽签产生。
(四)在专业素质考试考核环节中,考官与考生有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时,必须回避,并提前告知,不按要求申请回避的考官取消其考官资格,由其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分。
(五)专业素质考试考核程序、过程、结果做到公开透明。
八、考试纪律
(一)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携带《专业素质考试通知》,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素质考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二)专业素质考试时,考生只能报本人抽签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父母的姓名等信息,违者按违纪处理,并取消专业素质考试资格。
(三)各专业素质考试考场设立考官席、考生席、监督席、计分席,邀请县人大、纪检监察部门派人对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四)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及工作人员严禁徇私舞弊,一经发现,由县纪检监察机关追究责任并作出严肃处理。
九、考生注意事项
(一)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在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时每人缴纳50元考试费。
(二)专业素质考试实行编号管理。考生的考试顺序由各个岗位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在考前抽签决定,考生按抽签顺序号依次进行考试;为体现公正、公平的原则,同一岗位的应试考生使用同一套题本。
十、其他
(一)本实施方案由建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二)为维护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邀请县人大、纪检监察部门对专业素质考试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考生若发现工作人员有违反专业素质考试工作规定和程序的,可向县纪检监察机关投诉。投诉电话:0873-7651618。
(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建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873-7662405。
建水县卫生局联系电话:0873-7652796。
建水县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