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红人社〔2011〕44号)和《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做好我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坚持党管人才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政府人事部门主导与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组织领导
(略)
三、专业素质考试人员的确定
综合素质考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并在红河人才网上公示,确定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人员。
四、资格复审和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有关事项安排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时间:2012年7月2日—7月6日
(上午8: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
(二)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
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3451093。
(三)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的主要证件:
1、本人身份证;
2、户口簿(毕业生可持户口迁移证);
3、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
4、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5、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6、近期免冠五分彩照2张;
6、若考生提供的证件姓名不一致的,须出具公安户籍证明。
201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可先由毕业院校出具毕业时间、专业名称等相关证明,考生提交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资格复审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取消该人员专业素质考试资格,并按照岗位综合素质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递,递补人员在红河人才网进行公示,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考生若仍不符岗位要求的,不再下推替补。
2、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限内,考生主动自愿提出放弃书面申请,在同岗位按综合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下推人员,只进行一次递补,递补考生若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不再下推递补。
3、在资格复审规定的时限内,考生未进行资格复审,也未提出放弃书面申请的,不进行下推。
4、超过资格复审规定时限,考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不进行下推。
5、资格复审必须是考生本人到现场,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五)根据云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需缴纳每人50元考试费。考试费在资格复审当天收取。
五、专业素质考试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内容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详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二)考试方式及内容
1、县政府办公室岗位(0904)、老范寨乡人民政府岗位(岗位代码:0906、0907)、桥头乡人民政府岗位(岗位代码:0908、0909)、南溪镇人民政府岗位(岗位代码:0910、0912)、瑶山乡人民政府岗位(0913、0914)、莲花滩乡人民政府岗位(0916)、河口镇人民政府岗位(0917)、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岗位(0919)、县环境保护局岗位(0920)、县农水和科学技术局岗位(岗位代码:0923)、县交通运输局岗位(岗位代码:0924、0925)、县审计局岗位(0927、0928)、县接待办岗位(0929)。
考试方式:设置考场专业提问,每个考生考试时间为30分钟以内。
考试内容和范围:以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为主,测评要素:专业理论知识50分;语言表达10分;应变能力15分;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15分;举止仪表10分。
2、县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局所属岗位
①河口县边境广播站岗位(0921)
考试方式:实际操作和专业提问相结合的方式。
考试内容及测评要素:1、命题作文。考生现场抽题进行写作,体裁不限,60分钟内完成(50分);2、口头作文。考生现场抽题进行口头作文,考生准备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整个答题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30分);3、命题采访。考生现场抽题,要求回答采访的程序、步骤及方法等内容。考生准备时间控制在2分钟以内,答题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20分) 。
②河口县民族艺术团岗位(0922)
考试方式:实际操作。
考试内容和测评要素:1、舞蹈表演。考生自选舞蹈表演片段,自备伴奏带(CD)和服装,时间控制在3-5分钟。(45分);2、基本功素质。包括:靶杆练习、软开度等。(30分)3、舞蹈模仿(15分);4、即兴表演。包括:听音乐进行表演、按指定小品进行表演(10分)。
3、县卫生局所属岗位
考试方式:跟班作业。
跟班时间:2天。
考试内容和测评要素:
(1)河口县人民医院临床医生岗位(0931)、河口县人民医院中医科医生岗位(0932)考核要素:病史采集(20分);体格检查(15分);病历书写(15分);无菌技术操作(15分);徒手心肺复苏(2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5分)。
(2)河口县人民医院影像科岗位(0930)考核要素:医学影像技能(50分);无菌技术操作(15分);徒手心肺复苏(20分);语言表达能力(10分);举止仪表(5分)。
4、河口县教育局所属岗位
考试方式:讲课(考生在20分钟之内完成讲课内容)。开考前,考生从规定的两节课中临时抽签确定同一岗位讲课内容。
考试内容和范围:
(1)报考河口县职业高级中越南语教师岗位(0933)、河口城区小学越南语教师岗位(0937)。上课教材为广西教育出版社《新编越南语口语教程》下册第一课《购物》和第十六课《理发与照相》。(河口县教育局人事科提供教材)。
(2)报考河口一中计算机教师岗位(0934)、南溪镇中心小学计算机教师岗位(0938)。上课内容为云南人民出版社七年级第9册第二单元(1—6课内容)《制作电子报刊》的综合内容和云南人民出版社七年级第10册第四单元第14课《制作演示文稿》内容,教材自备。
(3)测评要素:教学目标(10分);教师素质(30分);课堂教学组织(40分);教学效果(20分)。
六、命题人员、考官组成、评分办法
(一)命题人员不少于2人,参与命题人员按1:2的比例从备选人员中随机抽取,命题人员在纪委全程监督下入围封闭,直到专业素质考试结束方能解围。
(二)考官从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在人大、纪委的监督下,临时随机抽签产生,每一个考官组由5—7人组成。
(三)评分办法
(1)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为100分。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官由7人组成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其余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考官由5人组成的,由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小数点后面保留两位小数。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免综合素质考试的考生,其专业素质考试的成绩即为总成绩。
七、工作纪律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考试工作由纪委监察、人大、保密部门的有关人员进行监督。命题、工作人员及考官必须入围封闭,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严守纪律,对违反纪律者按人事部六号令《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处理。
2、考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人员参加考试,必须实行回避。
3、考生进入考场只准报本人抽签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父母姓名等信息,违者考官对考试成绩酌情扣分。
八、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按规定时间,于考试开始前30分钟,凭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身份证原件进入候考室,考生不按要求的时间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专业素质考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点名并按报考岗位分别抽签,确定专业素质考试先后顺序,并由考生在《专业素质考试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等候考试。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必须在工作人员的陪同下前往。专业素质考试开始后,考生佩带号码由引导员按顺序将考生引领进入考场进行专业素质考试。
2、考生考试结束后,不准带走草稿草,考生退出考场到候分室休息,等候宣布成绩。
3、考生应遵守候考室和候分室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安排,不得大声喧哗和随意出入,严禁陪同人员进入考试地点。
4、考生将随身携带通讯工具交候考室工作人员集中管理,考试结束后方可取回,若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的,视为违纪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在考试时必须使用普通话。
6、考生在专业素质考试时不得报自己姓名、籍贯、父母姓名等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7、考试过程中,考生对考官提出的问题可作记录,没听清楚提问的,可要求考官再重复一遍。
8、考生不准在考场内吸烟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举动。
9、按照公务回避的规定,考生可申请考官回避。
10、对违反规定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取消考试资格。
11、本次专业素质考试各个阶段涉及到的时间,以“红河人才网”公布即视为告之,人社部门不再打电话、发短信等其它方式通知到考生个人。
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本实施方案由河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河口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