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及《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为切实做好泸西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专业素质考试工作,经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领导小组
(略)
二、资格复审和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有关事项安排
(一)资格复审和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时间:所有进入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在6月22日审核完毕。
(二)逾期不来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弃权。
(三)资格复审地点及联系方式:泸西县中枢镇泸发大街中段(原劳动局二楼:人力资源开发科),联系电话:0873—6623539。
(四)资格复审必须考生本人亲自进行。
(五)进行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身份证上姓名与毕业证上姓名不一致的,需提交公安部门出具的更名证明;
4、《就业登记证》或《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未就业证明》或《档案托管证明》原件(档案所在地的人才服务中心出具);
6、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和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7、2012年应届毕业生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证明材材上必须有毕业时间、所学专业等内容。但录用审批时须提供毕业证原件、学历认证报告原件、毕业生就业登记证或报到证原件及所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原件;
8、报考中学教育岗位的考生必须提供中学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六)根据云价收费【2011】222号文件,每位考生交50元专业素质考试费。
(七)资格复审时每位考生交近期免冠彩色五分照2张。经审查符合条件的考生进入专业素质考试,并领取《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其他事宜,按照红河州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素质考试公告(一)、公告(二)实施。
三、专业素质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
1、教育类岗位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星期日);
2、其他岗位专业素质考试时间:2012年6月25至7月20日(各岗位考试时间以《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为准)。
(二)考试地点
1、教育类考试地点:泸源中学。
2、其他岗位考试地点:(各岗位考试地点以《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为准)。
(三)考试方式
1、教育类艺术科类(岗位代码:0559、0569、0571、0575、0576、0578)考生考试方式为实际操作和专业提问进行量化测评。
2、教育类文化科类(岗位代码:0560、0561、0562、0563、0564、0565、0566、0567、0568、0570、0572、0573、0574、0577)考生考试方式为讲课和专业提问进行量化测评,时间30分钟(讲课控制在25分钟之内,专业提问控制在5分钟之内)。
3、卫生系统(岗位代码:0545、0546、0547、0548、0550、0552、0553、0554、0555、0556、0557)岗位采取跟班作业和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按照考生所报岗位安排在相关科室跟班作业(考生须自带白大褂)。
4、县建筑设计室(岗位代码:0538)专业提问和实际操作的方式进行。
5、其他岗位(岗位代码:0534、0536、0539、0540、0542、0543)采取设置考场专业提问方式进行。
四、考试内容
(一)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
1、艺术科类考生测评内容
①音乐(岗位代码:0571、0578):歌曲演唱(清唱),舞蹈表演(自编、自演、自带伴奏),乐器演奏(除钢琴外,自带乐器),练耳试唱(听音乐试唱)和乐理知识及专业知识和相关综合素质问答等。
②体育(岗位代码:0559、0575):参照高考评分标准进行量化测评。篮球(运球技巧、行进间上篮、中距离投篮、战术配合),体操(自由体操、武术套路),田径(100米跨栏、三级跳远、滑步推铅球)和体育常识及专业知识和相关综合素质问答等。
③美术(岗位代码0569、0576):素描、水彩、速写、书法和专业知识及相关综合素质问答等(所需原料、工具自备)。
2、文化科类考生测评内容
①初中(岗位代码:0560、0561、0562、0563、0564、0565、0566、0567、0568、0570):根据所报岗位和学科,参照当地初中三年级现行教材(人教版)作为测评素材。
②小学(岗位代码:0572、0573、0574、0577):根据所报岗位和学科,参照当地小学四年级现行教材(人教版,其中:信息技术为云南人民出版社)作为测评素材。
讲课的具体内容将在考前一天的考务工作会议后,纪检监督人员现场确定,并于当天18点前在泸西县教育网上公示(http://www.lxxjy.net)和张贴在泸西县教育局宣传栏处。
3、教育系统部分中小学教师 “一岗”招聘多人的岗位,进入拟录用人员按照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2×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60%)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岗位。
(二)卫生系统岗位考试内容。
1、医学检验岗位(代码:0545)考试项目:临床基础检验、血液学及检验、临床生化、免疫及检验。
2、临床医学岗位(代码:0546、0550、0552、0553、0554、0555、0556、0557、)考试项目:病案分析、心电图阅读、无菌技术操作或徒手心肺复苏。
3、麻醉岗位(代码:0547)考试项目:心电图阅读、检验结果分析。
4、影像岗位(代码:0548)考试项目:摄片、读片、医学影像诊断报告的书写。
考试时间为3天,其中:跟班作业2天;专业提问1天。
(三)县建筑设计室(代码:0538)考试内容: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实际操作(根据项目绘图,绘图工具自带)。
测评要素:综合素质20分;专业知识50分;实际操作30分。时间为60分钟。
(四)其他岗位采取设置考场专业提问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主要是以招聘岗位专业知识为主,重点考察考生实际能力水平。
测评要素:综合素质30分;理论基础知识30分;专业知识40分。时间为30分钟。
五、考场设置及考官组成
(一)考场设置:按岗位类别分别对应设置考场和考生候考室,每个岗位设1个考场和1个考生候考室。每个考场设考官席、记分记时席、监督席和考生席。
(二)考官组成:专业素质考试考官从红河州事业单位专业素质考试考官库中在考试开始前由监督人员随机差额抽签产生,每个考场由3至7位考官组成。
六、命题及评分办法
(一)命题:命题由监督人员临时抽调专家组封闭进行命题,并由保密组统一密封、保管。命题人员不少于2人,题本按每场考试准备3套,随机抽取1套作为本场考试的题本。
(二)评分办法:
1、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为100分。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不包含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和政审。
2、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官由7位组成的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求出其余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考官由3位或5位组成的,由3位或5位考官评分的平均分为该考生的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面两位小数。
3、总成绩的计算方法,总成绩=综合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40%+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成绩换算成百分制)×60%。
七、考试程序
(一)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考生持有效身份证、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按专业素质考试通知书上的时间要求到指定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向考生宣布专业素质考试纪律、程序和其它有关注意事项,点名后将考生带入候考室,在监督人员监督下组织考生抽签确定考试顺序,并由考生在《专业素质考试考生抽签表》上签名确认后等待考试,需暂时离开候考室的考生,必须由工作人员陪同。主考官宣布专业素质考试开始,考生管理组人员按考生抽签顺序号(编号)带考生进入考场考试,由考生管理人员报告考生抽签号(编号)。
(二)监督人员当众拆封题本后,交主考官分发给其他考官。
(三)考试由主考官主持,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考试完毕,每位考官按照评分标准,独立评分,并得出合计分数。
(四)计分员按《专业素质考试考生抽签表》核对考生姓名及顺序号(编号),登记考生分数后,在《专业素质考试成绩汇总表》上签名,交监督员、主考官签名,填写《专业素质考试成绩通知单》,由主考官当场宣布考生考试成绩。考生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后由考生管理人员陪送出封闭区。
八、专业素质考试纪律
(一)考官工作纪律
1、专业素质考试前30分钟,考官进入考场准备考试工作。
2、考官要正确掌握专业素质考试的题目要求及评分标准,按照统一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分。
3、考官在专业素质考试过程中不得擅自离开考场,在考生考试时,不得吸烟,不得随意走动,严禁与他人交谈或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活动。
4、考官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向任何人透露专业素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不得向工作人员打听考生顺序号(编号),在封闭管理期间,不得单独活动和与外界联系,严禁串岗和相互传递考生的有关信息,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二)工作人员纪律
1、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坚守岗位,严禁串岗和相互传递考生的有关信息,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2、考生管理人员要加强对考生管理,维持好考试秩序。
3、保卫人员要坚守岗位,控制人员出入,与考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场,保证考场安全、肃静、保密。
4、计分人员要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地记录、计算考试成绩。
5、监督员要加强对考场考试的监督,确保考试公平、公正、有序进行。
6、考试期间,所有参加考务工作人员通讯工具由通信保管组统一保管。
(三)考生纪律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专业素质考试,考生逾时20分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素质考试。
2、考生在等候考试时,要自觉遵守候考室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擅自行动,不得大声喧哗。
3、自觉将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无关的随身携带物品交考生管理人员统一管理,考试结束后取回。
4、考试时不得报自己姓名、父母姓名、籍贯等个人信息,对违反纪律的考生,取消考试成绩。
5、考试时考生不能携带与考试无关的资料进场(公布实施方案中要求携带的除外)。考试结束时,不准带走草稿纸。
6、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当场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后迅速离开考
九、整个专业素质考试工作邀请人大、政协、纪委、新闻媒体进行全程监督
十、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十一、本方案由泸西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泸西县201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