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7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一)》和《2017年上半年丽水市莲都区公开选调公务员、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二)》规定,莲都区计划生育协会办公室工作人员、莲都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男)、莲都区司法局工作人员(不限)、莲都区人民政府经济合作交流办公室工作人员、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医疗保险稽核工作人员和莲都区内部审计指导中心工作人员等6个岗位报名人数不足1:3,经研究上述岗位予以开考,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等情况,由用人单位和组织人事部门确定是否转任(调动)。
特此公告。
莲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