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部和相关学院 |
20171201专职辅导员 |
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
事业编制 |
硕士及以上 |
- 中共党员,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热爱大学生思政教育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工作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具有博士学位者优先(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有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学、社会学、教育学、哲学、法学、历史学、人力资源、计算机等学生思政和学生管理相关背景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心理素质良好,身体健康; 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及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 熟悉学生工作,拥有心理咨询师、职业咨询师、就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等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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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开展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开展学生工作相关科研工作; 开展学生工作相关教学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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