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格审核
(一)考生名单
详见附件。
(二)审核时间
2017年6月2日(周五)上午8:30-12:00。
(三)审核地点
江门市人事考试院一楼服务大厅(蓬江区幸福路20-22号)
(四)审核内容及资料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系统导出并打印的报名登记表。
2、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其它要求的证书、证明材料;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出具学生证、所在高校出具的推荐表办理报名;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以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学历证明材料。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或为当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上述材料请考生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审核完毕后现场退回给考生。
二、面试
(一)面试名单
通过资格审核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17年6月12日(周一)上午9:00开始;下午14:00开始。
(三)面试地点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江门市篁庄大道98号)
(四)注意事项
1、请考生面试当天携带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于上午8:30前到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14楼多功能会议室签到,候考。迟到或缺席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的问题解决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3、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时,考生用普通话回答。
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7年5月27日